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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2022年高级经济师评审方式及评审条件

更新时间:2022-09-09 12:35:13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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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确定了山西2022年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报送受理日期为2022年10月17日至10月27日,同时确定了2022年高级经济师的评审方式及评审条件。部分相关内容如下:

  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实行考评结合的评价方式,申报人员须按规定参加2020、2021、2022年度国家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2022年度参加国家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数为58分、59分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并仅限申报2022年度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省人社厅将对参评人员取得的高级经济师成绩合格证明一并进行资格审核。

  1.品德条件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凡申报高级经济师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廉洁自律,忠于职守,诚实守信;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学历条件

  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对长期在街道(乡镇)、社区(村)从事经济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业绩突出的基层一线人员,学历要求可放宽到大专。

  3.资历条件

  聘任经济师或相关系列(专业)中级职称满5年,即2017年底前任现职;研究生毕业获得博士学位后,聘任经济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满2年,即2020年底前任现职。基层一线人员聘任经济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满10年。

  相关系列(专业)是指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统计师职称;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相关职业资格,需符合国家人社部《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符合《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所列职业资格对应经济师职称,从事经济管理工作,符合条件可申报高级经济师。

  4.工作经历条件

  能系统掌握经济工作专业理论、方法、技巧和相关政策法规。能够设计实施经济项目或经济活动方案,推动经济活动有序合规展开。工作业绩较为突出,能够指导助理经济师、经济师等参与经济工作的各类从业人员合理合规开展工作。有较强的理论研究能力,能够开展经济工作政策、实务研究,创新经营管理理念和专业方法。

  任经济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2年以上。

  (2)作为主要骨干参与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3年以上。

  (3)主持或作为主要骨干参与1项以上国家、省部级或2项以上市厅级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改造等项目方案的组织和实施。

  (4)主持小型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5年以上。

  (5)从事经济专业研究,承担省部级课题1项以上,或市厅级课题2项以上。

  (6)从事经济专业工作,为部门(单位)全面提高经济管理水平作出显著贡献,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5.业绩成果条件

  任经济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以来,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主持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期间,连续2年以上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为企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2)作为主要骨干参与大、中型企业经营管理,在经营管理上创新,为大、中型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决策水平作出主要贡献,并使企业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3)主持或作为主要骨干参与市厅级以上重点行业规划、政策规章的制定,经主管部门批准付诸实践,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主持或作为主要骨干参与省级以上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评估、技术鉴定和全程筹建与管理,投入使用后达到预期目标。

  (5)主持小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期间,为企业的经营管理作出突出贡献。

  (6)从事经济研究工作,获省部级奖励或市厅级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

  (7)从事经济专业工作的业务骨干,对本专业有独到见解,提出有较高价值的建议,对改进本单位(部门)工作,大幅度提高效率(效益)作出重要贡献,或对行业的经济活动有重大的指导作用,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专业技术经历(能力)条件和工作成果(业绩)条件中,经营管理人员,“主持”指单位领导成员,“主要骨干”指单位中层管理人员。项目管理人员,“主持”指项目课题第1名;“主要骨干”指,国家级项目课题2-10名,省(部)级项目课题2-8名,市级或大型企业项目课题2-6名。

  6.学术技术条件

  任经济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以来,公开发表、出版过有较高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论文、著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1篇及以上本专业学术论文或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山西日报》任何一种报刊的理论版发表1篇及以上经济管理方面文章。

  (2)作为主要作者,出版1部以上本专业学术专著、译著,且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

  (3)在公开出版的本专业学术期刊或综合大报的理论版面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

  (4)在公开出版的本专业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及撰写的经济分析等各类报告2次以上被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或3次以上被地市级以上领导批示并转化、采纳。

  学术论文,须与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一致,并以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字数不少于2000字。全国中文核心期刊指的是“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17年版)”收录的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 收录的期刊、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收录的期刊。

  各类报告指的是作为主持(排名第1)或主要骨干(排名前1/3)完成的经济运行分析报告、经济咨询报告、调研分析报告、项目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专题性方案、软课题研究等。

  提交的论文须附在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之一的检索页,著作须附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CIP数据核字号验证”的检索页,同时加盖本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公章。

  学术、技术专著,指的是在国家专业出版社出版、适用于经济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参阅应用的学术、技术专著。

  答辩材料须是已发表的学术论文,或整理成论文格式的论著章节。

  7.考核条件

  申报评审高级经济师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参加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累计不低于5次(获得博士学位不低于2次),评审当年或上一年度须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任职年限不作计算,考核合格年限可累计计算。

  8.破格申报评审条件

  业绩贡献特别突出,符合品德、考核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申报高级经济师:

  (1)作为主要完成人(前3名)获得省级科学技术二等奖、国家级最高行业奖项二等奖。

  (2)获得省级科学技术三等奖、国家级最高行业奖项三等奖或省级最高行业奖项最高奖两项以上。

  (3)研发的科技成果转化取得利税500万元以上。

  (4)主持完成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基金)及省级重点工程项目。

  四、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适应岗位需要和职业发展的要求,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评定的参考条件。

  五、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

  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作为申报评审的必备条件,可自愿提供合格证作为评审的参考依据。

  六、申报程序

  (一)个人自主申报。专业技术人员符合评审范围及条件即可按照相关规定逐级申报。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经济管理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并符合资历条件外其他申报条件的,首次申报职称评审可通过绿色通道申报。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由用人单位按照职称评审申报渠道,将其专业工作经历、学术技术成果印证材料报对应高级评委会审核认定相应职称。

  (二)实行民主评议。用人单位成立由群众代表、同行专家、单位领导和科研管理部门代表共同组成的评议组,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议。单位根据评议组意见,出具鉴定意见。鉴定意见须注明申报人员学历、 资历、工作能力、业绩成果、学术技术等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用人单位盖章。

  (三)逐级审核申报。属于省直部门、省属大型企业或人事档案由省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的申报人员,由各主管部门、企业人力资源部门或省人力资源市场审核后报送。

  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申报参加职称评审,由用人单位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经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由各市人社局报送评委会。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发区(工业、产业园区)等民营企业职称申报受理服务点申报的、由劳务派遣单位组织申报的,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后,按程序报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也由各市人社局报送评委会。

  人事档案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代理的,可由用人单位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经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报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由各市人社局报送评委会。人事档案关系不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管理,与用人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的,也可通过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渠道申报职称评审。

  七、有关要求

  (一)用人单位要按照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推荐工作,实行“三公示”制度,即“评审条件程序、个人申报材料、单位鉴定意见”三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推荐。

  (二)严肃申报工作纪律,实行“双承诺”制。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在评审表中相应栏目内,对申报人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做出承诺,本着“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签字确认。申报人员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取消当年参评或评审通过资格,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 年;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未依法履行职责的,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采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申报方式

  经济系列高级职称申报采取现场受理的方式进行。报送受理时间为2022年10月17日至10月27日(工作时间)。申报材料由各主管部门安排专人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报送事宜。报送材料时,须交验相应原件,审核后统一退回。申报评审需填写的各种表格,请登录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s://rst.shanxi.gov.cn/)“下载专区”下载。

  若想了解具体申报条件和其他有关内容,可进入山西人社厅网站查阅。

  不在国企或事业单位工作能申报职称评审吗?

  不在国企或事业单位工作可以申报职称评审。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非面向单位、系统内部组建的职称评审委员会,均向民营企业平等开放。

  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可在创业孵化基地、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区等地设立的职称申报受理服务点,或通过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等社会组织进行职称申报。

  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到民营企业兼职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3年内可在原单位按规定申报职称,其创业和兼职期间工作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

  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被派驻外地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可按有关规定在派驻地申报职称评审。